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模范带头的先进性,同时激励全校青年师生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继续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保留团籍的青年教职员工以及各级团学组织均有资格申请。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五四红旗团干部、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奖章(集体)、优秀初级团校。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教工恪守职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课外素质锻炼;教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17年全年。
(六)“五四奖章”(集体)应推荐年度内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参评。
四、评选原则
参评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全面成才,鼓励教工恪尽职守、为人师表、钻研学术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及教工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及教工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科研、公益、体育、社会实践,教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3月30日—4月4日:校团委各部门及各校级学生组织完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工作,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3月30日—4月4日:各团总支完成对各团支部及团员2017年度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考察工作。
(三)4月4日—4月8日:各团总支按照各项评奖标准完成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开展对团支部的考核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完成对十佳团支书、五四红旗团干部、个人“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申报集体“五四奖章”的团学组织完成材料准备工作。
(四)4月8日—4月9日:各团总支在本单位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
(五)4月9日:各团学组织须将下列材料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1、《“五四奖章”申报表(个人)》《“五四奖章”申报表(集体)》《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十佳团支书登记表》《五四红旗团干部登记表》《优秀团支部登记表》以及各项评优汇总表,以上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五四奖章”(个人)、“五四奖章”(集体)、优秀团支部申报和证明材料,只需电子版一份;
3、优秀团支部2017年度支部手册。
(六)4月10日—4月23日:校团委对各学院团总支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答辩评选出“十佳团支书”、“五四奖章”(网络投票与现场答辩占最终成绩的比例分别为20%和80%);通过现场答辩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初级团校”。
网络投票将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青春地大”(微信号:cugbtw)上展开,具体安排请关注微信推送。
(七)4月24日:校团委对各种奖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八)5月:校团委集中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
六、表彰与奖励
1、校团委对获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或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其他说明
(一)各类奖项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学院团总支在分配名额时请保持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以及各年级之间的均衡,同时做好各类评优表格和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二中各表格的格式,除签章外均要求进行电子录入、打印。
(三)各级团学组织须结合上述评选条件、原则、程序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制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电子版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及申报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cugbtwzzb@126.com。并以“2018年五四评优+XX团总支(或XX学生组织)名称”打包。所有纸质版材料于4月13日12点之前交到校团委。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2322024
邮箱:cugb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文保网安备案:1101080023京ICP备:0801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