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婷同志任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7-05      [校团委]问尧      5 浏览
共青团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董婷同志担任我院团总支书记的申请》收悉。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同意董婷同志担任共青团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任职自2017年7月起。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