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暑期个人实践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校团委]问尧      3 浏览

为做好2017年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团发(20176号】关于开展“ 情系大地,逐梦中国 ” 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确保大家安全高效的完成本次个人实践活动,现就个人实践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个人实践地必须为学生生源所在地,已申报非生源所在地的个人实践需及时和指导老师沟通更改,实践地须选择交通便利的社区、事业单位、工厂、公司等相对安全单位;

开展个人实践的同学的个人保险和实践物资自理;

各实践学生需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导老师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实践和成果转化,结项材料只需按通知上交至各指导老师;

个人实践可申请参与优秀成果评奖。

 

联系人:李宗慧 刘美颖

联系电话:010-82322024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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