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部)(以下简称各分团):
为增强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意识,同时激励团员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7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大学生艺术团秘书长同意,在大学生艺术团团内开展“五四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项目
1. 优秀团员(6名):在艺术团排练、工作时间一年以上;
2. 优秀团干部(6名):担任艺术团学生干部时间一年以上。
二、 评选条件
1. 优秀团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演出任务,本年度参加校级以上演出2场以上。
(3)业务能力突出,考核成绩优秀;
(4)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
(5)参评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16年全年,且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 优秀团干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在大学生艺术团中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各项活动中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组织、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业务能力突出,考核成绩优良;
(4)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
(5)参评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16年全年,且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 评选机构
艺术团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主席团成员。
四、 评选材料
参选优秀团员者需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见附件1);
参选优秀团干部者需填写《优秀团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
五、 评选流程
(1)申报阶段(3月25日-3月27日)
参选者认真填写评选材料,将申报材料于3月27日晚18:00-19:00交到体育馆203室大学生艺术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艺术团公邮cugbyishutuan@qq.com。
(2)审查阶段(3月27日-3月30日)
艺术团评选机构将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评选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最终确定艺术团2017年“五四评优”拟定结果;
(3)公示阶段(3月31日-4月4日)
将拟定评选结果于青年地大网站基层之声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 其他说明
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中各表格的格式,除签章和填写意见外均要求进行电子录入、打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艺术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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