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意识,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6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决定在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开展相关评优工作。具体评选事宜如下:
一、 评选对象
红十字会学生分会系统(除一年级外)的所有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并保留团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成员。
二、 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4名和优秀团干部4名。
三、 评选基本条件
(一) 优秀团员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本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 积极参加红十字会学生分会的各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
4. 参评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15年全年。
(二) 优秀团干部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本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 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各项活动中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积极进取,关爱同学,责任心强,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人际关系良好;
4.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
5. 在红十字会学生分会担任副部长及其以上职务;
6. 参评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15年全年。
四、 评选原则
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 评选程序
(一)申报(3月25日——3月28日)
1. 参评优秀团员者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参评优秀团干部者填写《优秀团干部登记表》(见附件二)。
2. 将纸质版登记表于3月28日9:00——13:00交到体育馆203室红十字会学生分会办公室处;
将电子版登记表于3月28日13: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418390246@qq.com.
(二)评选(3月28日——3月29日)
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主要依据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同时充分考虑在学生工作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评选。
(三)公示(3月30日——3月31日)
对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 其他说明
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中各表格的格式,除签章和填写意见外均要求进行电子录入、打印。
联 系 人:羊嘉敏
联系电话:15600564856
附件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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