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校团委]问尧      4 浏览

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推动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意识,同时激励全校师生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五四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并保留团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员工及其所在团学组织均有资格申请,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总支副书记、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包括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奖章(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本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没有重修、补考、不及格现象;教工恪守职责,没有违法乱纪现象。

  (四)学生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课外素质锻炼;教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15年全年。

  

四、评选原则

  学生、教工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全面成才,鼓励教工恪尽职守、为人师表、钻研学术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及教工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及教工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科研、公益、体育、社会实践,教工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3月24日—3月31日:校团委各部门及各校级学生组织完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工作,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3月24日—4月1日:各学院团总支完成对各团支部及团员2015年度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考察工作。

  (三)4月2日—4月7日:各学院团总支按照各项评奖标准完成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团支部的考核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总支副书记、个人“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教工团总支完成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审核和评选,完成个人“五四奖章”的推荐工作,申请集体“五四奖章”的团体完成材料准备工作。

  (四)4月8日—4月12日:各学院团总支在本单位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

  (五)4月13日: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将下列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五四奖章”申报表(个人)》(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

  《“五四奖章”申报表(集体)》(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及参评集体的申报和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

  《优秀团员登记表》(打印版)、《优秀团干部登记表》(打印版)、《十佳团支书登记表》(打印版)、《优秀团总支副书记登记表》(打印版);

  《优秀团支部登记表》(打印版)及参评支部上一年度团支部工作手册(纸质版)、申报和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

  本团总支评优汇总结果(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六)4月14日—4月24日:校团委组织部对各学院团总支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答辩评选出“十佳团支书”、“五四奖章”(网络投票与现场答辩占最终成绩的比例分别为30%和70%);通过现场答辩评选出“优秀团总支副书记”、“五四红旗团支部”。

  网络投票将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青春地大”(微信号:cugbtw)上展开,具体安排请关注微信推送。

  (七)4月25日—4月27日:校团委对各种奖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八)5月:校团委集中表彰和宣传阶段。

  

六、表彰与奖励

  1、以校团委名义对获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等获评集体奖项给予活动经费支持,获评个人类奖项主要以精神奖励为主。

  

七、其他说明

  (一)各类奖项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学院团总支在分配名额时请保持研究生与本科生之间以及各年级之间的均衡,同时要做好各类评优表格和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二中各表格的格式,除签章和填写意见外均要求进行电子录入、打印。

  (三)“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总支副书记”、“五四奖章”(个人)的推荐工作在各学院团总支进行, “五四奖章”(个人)每个团总支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两人,“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总支副书记”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团总支、工程技术学院团总支、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学院团总支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四)“五四奖章”(集体)应推荐年度内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参评。

  (五)各学院团总支可结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制度,保证整个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电子版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及申报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团委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并以“2016年五四评优+XX团总支(或XX学生组织)名称”打包。所有纸质版材料于4月13日17点之前交到校团委组织部(体育馆203室)。

  

  联系人:李瑞星   李丛舟

  联系方式: 82322024  18310750788   

  

  附件一:2016年“五四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6年“五四评优”各类表格

  附件三:《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条例 》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