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大学生艺术团期末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校团委宣传部      4 浏览

  各分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艺术团的自身组织建设,规范对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的管理,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现组织2015年秋季学期大学生艺术团期末考核,望各分团(部)积极做好组织工作,艺术团主席团将会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一、 考核对象:艺术团九个业务分团团员。

二、 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

三、 考核制度

  (一)   未参与表彰晚会团员考核方案

  1   日常训练考勤(40分)

  按照日常考勤次数比例,给予相应分数。如日常训练次数为10次,应到10次,实到8次,占比80%,该项分数为32分。若缺勤5次或旷训3次及以上,取消考核资格,直接判定成绩为不及格,未满两学年的团员取消所有艺术选修实践课学分。

  2   期末业务考核(60分)

  各分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各自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模板见附件一),并由指导老师评判业务水平给予相应分数。满分100分(最终将折合为60分计入总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及格(60-79分),不及格(0-59分)四个等级。

  3   加分项目(5分)

  凡积极参加艺术团各类活动者,根据签到表所记录的考勤情况,按比例酌情加分,上限5分。

  (二)   参与表彰晚会团员考核方案

  1   日常训练考勤(40分)

  按照日常考勤次数比例,给予相应分数。如日常训练次数为10次,应到10次,实到8次,占比80%,该项分数为32分。若缺勤5次或旷训3次及以上,取消考核资格,直接判定成绩为不及格,未满两学年的团员取消所有艺术选修实践课学分。

  2   表彰考核政策(60分)

  凡全程参与表彰晚会演出,态度积极,节目表现优秀的团员,由指导老师根据排练及演出水平打分,满分100分(最终将折合为60分计入总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及格(60-79分),不及格(0-59分)四个等级。并不再参与分团期末业务考核,最终成绩将根据日常训练考核和表彰晚会表现评定。

  3   加分项目(5分)

  凡积极参加艺术团各类活动者,根据签到表所记录的考勤情况,按比例酌情加分,上限5分。

四、 截止时间及上报要求

  分团考核截止时间为20151324时。各分团团长需在截至之前根据本团考核情况填写分团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交至体育馆203办公室艺术团工位处。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可信,无任何造假情况,否则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备注:所有分数加和后,超过满分者,按满分进行评定。

 

  联系人:刘宛松

  联系方式:13121981481

 

  附件一:《2015年秋季学期大学生艺术团期末考核方法模板》

  附件二:《2015年秋季学期大学生艺术团期末考核评分表》

  附件三:《2015年秋季学期大学生艺术团期末考核成绩汇总表》

 

大学生艺术团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