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国家和行业发展战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5]105号),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C类、D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创业训练项目(C类)
学生团队在创业导师(校内外皆可)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项目结项时提交创业计划书。
2016年计划立项80项。
(二)创业实践项目(D类)
学生团队在创业导师(校内外皆可)指导下,采用前期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时提交公司运营报告和营业执照。
2016年计划立项1-3项。
二、项目级别和经费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预立项的方式,对本次通过立项的项目C类按照2000元/项资助启动经费,D类按照10000元/项资助启动经费。在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时,根据项目申报内容和进展情况评定国家级、校级项目名单。
确定级别后的项目资助经费(含启动经费)创业训练项目(C类)国家级项目:每项资助上限10000元;校级项目:每项资助上限2500元。创业实践项目(D类)每项资助上限50000元,鼓励学院自筹经费或以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资助项目研究。
三、申报要求
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全校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学校鼓励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对创业项目具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积极申报。
项目申请人一般以大二和大三学生为主,D类项目鼓励研究生参与,鼓励高年级学生带动低年级学生参与项目。每个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1个项目。
学校鼓励不同年级的学生、跨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报,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不超过7人,创业项目团队申请要求组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每位教师指导同一类型项目不超过两项。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责,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反复论证、修改项目申请书。
鼓励学生结合“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创业竞赛和各类大学生创业活动的要求申报项目。项目原则上执行时限为1年,所有项目必须在申请人毕业前完成。
四、申报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学院应在各年级学生中做好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方位宣传工作,鼓励动员学生积极申报;校团委将于申报工作开展期间,面向全校对创业项目具有浓厚兴趣的同学,组织1~2次有关创业项目申报的宣讲与培训。
(二)申请人申请:有意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的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其中创业导师为校外的,需附1000字左右简介。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15年12月6日14:00~17:00将以上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大学生课外科技指导中心(体育馆203)。
(四)学校评审:学校将根据学院上交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分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创业项目立项清单(项目公布后不可变更成员名单)。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项目等级。
五、其他事宜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是我校完善青年大学生培养、提升创新创业意识、促进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C类、D类)的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努力使宣传面覆盖全体学生,确保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石佳玉
联系电话:82321665
咨询QQ群:429278934(群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群)
附件1:附件1-项目申请书
附件2:附件2-项目信息表
附件3:附件3-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大学生课外科技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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