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引导广大团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我校实践育人工作,助力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开展以“情系大地,逐梦中国”为主题的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广大学子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使同学们在实践活动中更好的积累经验、增长学识,完成暑期社会实践任务。
本次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响应,为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情系大地,逐梦中国”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地大京团发【2015】5号)及《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的通知》(中地大(京)团发【2011】13号),现就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整理材料及学院答辩阶段
时间:9月14日——9月30日
各学院自行整理本单位所有团队的《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手册》、社会实践成果集、照片及微电影、结题汇总表(附件一)需上交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的纸质版材料为团队手册和结题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其余材料均上交电子版。上交时间为9月29日晚19:00—20:30,地点为体育馆二层203社会实践处。
整理材料要求:
整理填写《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手册》所有内容;整理一份实践课题成果论文或者报告(5000—8000字),整理一份团队成员感想(1000—2000字),整理十张典型图片(每张图片均需用20字以内的图片介绍重命名,其中包含3张1全体成员在实践地合影),剪辑一部团队微电影,纸质版材料不需要彩打,所有文字成果统一汇编入成果集中。
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社会实践结题答辩,上推如下数目团队参加校级答辩:
| 地院 |
工程 |
材料 |
信工 |
水环 |
能源 |
人文 |
外国语 |
珠宝 |
地信 |
海洋 |
土科 |
数理 |
学生组织 |
| 7 |
5 |
3 |
7 |
3 |
2 |
5 |
1 |
2 |
3 |
1 |
3 |
1 |
7 |
注: 上一年优秀组织单位(地院,信工,人文,土科)推荐团队数比例高于其他学院
校级学生组织的答辩由团委组织,9月28日进行答辩,地点及抽签时间另行通知,各团队答辩4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第二阶段:校级答辩及评优阶段
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
校级答辩由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于10月10日进行,答辩根据团队类型分类进行答辩,答辩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地点及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校级答辩的实践团需提前上交2份成果集及其他补充材料。所有材料会在答辩前送至专家组评审。
申优工作:
根据校院两级的答辩结果,校团委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及答辩、上交材料情况等统一审核后确定最终奖项名单。根据校级答辩的最终成绩确定上报团市委的最终推优名单并公示。申优材料上报时间地点为10月12日晚7:00-8:30,体育馆203社会实践处。
校级优秀奖项说明: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附件二):对社会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机制健全,在校级答辩中有突出的成绩的学院可提出申报。
2、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根据校级答辩结果确定,各团队无需申报。
3、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附件三):对社会实践单项成果进行申报,如调研论文,微纪录片或其他突出成果,每只团队限申报一项。
4、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附件四):我校在职在读的,并且在社会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组织者和学生干部。每学院限报三人(含)。
5、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附件五):进入校级答辩的团队可提出申报,每队仅限申报一人。
第三阶段:成果分享及总结工作阶段
时间:10月13日——12月15日
1、成果交流。
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及学院合作开展表彰大会及优秀实践成果报告会,实践分享会等活动进一步挖掘暑期社会实践的成果及感人事迹。
2、报销活动经费。
根据各团队上报的人数、票据及答辩评优成绩进行经费报销工作。各学院及实践团应抓紧收集票据,按照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的要求配合完成暑期社会实践及李四光中队讲师团报销工作。
3、下发北京市级和校级优秀奖项证书。
联系人:孙健 郭家铭 杜思宇 王健
联系电话:82321665 18810548733
附件二:2015年中国地质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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