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部】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      [校团委]办公室主任      15 浏览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我校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报名工作于5月5日正式启动,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二、招募方式、规模、对象及服务时间

  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49名志愿者)。继续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5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1)。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可按照惯例,可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有条件的招募省(区、市)还可向西藏项目办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受援服务地项目办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亦可依据西藏项目办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西藏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进行岗位对接。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其中至少选择1个高校所在地原对口服务省),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

  报名者可登录西部计划专题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报名相关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

  2、打印表格

  报名者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提交表格

  报名表由辅导员或学院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连同成绩单复印件,于5月24日、25日晚7:00到9:00交到体育馆团委203志愿者工作部处。

  4、资格审核

  我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登陆西部计划专题网站(http://xibu.youth.cn/),通过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在报名学生网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选拔录取

  1、选拔标准

  (1)本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2)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2、选拔

  我校项目办将于5月26日前,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审核,选拔志愿者。

  3、统一体检

  6月15日前,根据市项目办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资格。(具体标准请参照附件二: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

  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19日前我校完成志愿者选拔并在校园网对入选志愿者名单公示三天,并与志愿者签订1年期或3年期的招募意向书,此外我校项目办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指导3年期志愿者与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办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事宜。

  6月24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招募省项目办汇总本省录取名单,按照全国项目办招募指标分配表、学历比例要求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录取名单需在省级团委、省级项目办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将结果反馈至服务省。

  5、审定确认

  6月29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包括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培训上岗

  6月底,北京市项目办统一组织入选志愿者集体培训。

  7月23日至31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报到时间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五、经费保障

  (一)志愿者补贴、保险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二)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三)学校对志愿者的补贴

  在服务期间,学校每年给予每个西部志愿者1200元的补助。

  注:以上经费保障如有调整,以全国项目办新文件为准

  

六、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加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力度,分片区、分省督导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积极支持各地出台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政策措施。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注:以上政策保障如有调整,以全国新文件为准。

  

  

  联 系 人:杨  超   林  慧

  联系电话:82321665  15210964866

  地     址:体育馆203志愿者工作部

  

  

附件一 2015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附件二 2015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体检项

附件三 2015年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

  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