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的相关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19      [校团委]办公室主任      4 浏览

各级团学组织:

  为保证学校整体教学的正常开展和学生活动的有序进行,现将关于学生活动申请使用教室及夏日广场等借用程序和相关规定的补充说明进行通知:

  1.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周一至周四不借用教室进行学生活动,所有学生活动均在周五晚,周六、日全天在校团委所辖教室(教一楼四层教室和教三楼101室、109室)开展。

  2.夏日广场必须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请表,当周的使用申请概不受理。

  3.场地审批时间:每周二、周三    下午:16:00—18:00

      场地审批地点:学生服务中心三号窗口(体育馆一层)

  其他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教室及夏日广场审批注意事项

学生食堂外墙宣传申请流程及要求

学生食堂外墙宣传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