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共青团系统的评优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各校级学生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同时在全校范围内选树优秀典型,表彰、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系统评优条例(暂行)》(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
一、评选项目
(一)集体类:优秀素质拓展项目、团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研究生分会、社团之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共八项。
(二)个人类:优秀学生分会主席、优秀信息上报工作者、社团精英、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公益之星、艺术之星,共六项。
(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类
1.优秀素质拓展项目
(1)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素质拓展项目;
(2)活动内容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3)活动形式新颖独特,善于利用校园媒体与现代传播工具与手段,恰当地表现活动主旨;活动组织严密,流程清晰,衔接紧凑,安全有序;
(4)活动体现时代特征,富有专业特色,同时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可以在一定范围进行推广;
(5)活动气氛热烈,学生参与热情高,参与面、受益面广,吸引力、感染力强。
2.团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我校各学院团总支及校级学生组织;
(2)参评年度内无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3)参评年度信息上报得分作为评选重要依据。
3.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1)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团支部;
(2)所申报的团日活动需有支部全体成员90%以上成员参加;
(3)所申报的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具有思想教育意义,并已获良好的效果;
(4)具有丰富多彩的形式、在活动方式上创新;
(5)有规范的材料整理和相关素材。
4.优秀学生分会
(1)参评对象为我校各学院学生分会;
(2)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3)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文化活动;
(4)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5)能够与所在学院各班级保持良好沟通。
5.优秀研究生分会
(1)参评对象为我校研究生会学院分会;
(2)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3)结合研究生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
(4)积极组织参加校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研究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5)按时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承办校研究生会有关活动。
6.社团之星
(1)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社团;
(2)社团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在参评年度社团考核最终得分中排名前20%;
(3)日常考核得分超过80分;
(4)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
(5)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7.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参评对象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项目;
(2)参评项目运行时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3)具有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较完善运行体系;
(4)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8.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以及其他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公益性集体;
(2)参评集体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3)机构设置须完善,积极组织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工作,在评选年度取得突出成绩;
(4)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二)个人类
1.优秀学生分会主席
(1)参评对象为我校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
(2)领导才能突出,能结合本学院学生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文化活动;
(3)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领导本学生分会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4)所在学生分会工作有序开展,成绩显著。
2.优秀信息上报工作者
(1)参评对象为各级信息上报单位注册信息员;
(2)信息采集、编写质量高,信息报送操作熟练、程序规范、报送及时;
(3)所在单位信息报送数量作为评选重要依据。
3.社团精英
(1)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社团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3)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
(4)积极热情、参与策划组织社团开展活动,成功举办大型活动或有突出贡献者。
4.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社团指导老师;
(2)关心社团的发展,参与制定社团活动计划、确定活动重点、做好工作总结;
(3)积极协助社团负责人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助于社团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关注社团成员的成长,做好社团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社团成员数量稳定,流失率低;
(5)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种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5.公益之星
(1)参评对象为我校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宣传青年志愿者服务奉献的精神,在志愿工作或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3)参评年度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
6.艺术之星
(1)在团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自觉遵守艺术团的章程和有关纪律;
(2)积极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业务能力突出;
(3)热爱艺术,有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有集体荣誉感;
(4)申请人在本年度内参加校级以上演出10场以上(含10场),演出参加国家、省(部)级演出场次多者优先考虑。
三、评定程序
(一)3月17日——3月20日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附件一中的名额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系统内主要事迹发生在2014年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项目等,自行开展评优选树工作。
(二)3月20日——3月25日将评选结果即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上报校团委组织部(体育馆203),电子版(包括获奖名单汇总表和各类活动奖项的证明材料)发送到组织部邮箱cugbtwzzb@126.com,并以“2015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单位(或组织)名称”打包。
(三)3月26日——3月28日:校团委组织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评选出获奖集体和个人。
(四)五月份期间,同五四评优结果统一发文表彰。
联 系 人: 朱锐意 许鑫
联系方式:18801094397 15010872699 82321665
附件一:2015年共青团系统评优奖项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各团学组织获奖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系统评优条例(暂行)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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