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      [校团委]问尧      6 浏览

各学院团总支及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我校实践育人工作,助力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校团委在暑期开展了以“情系大地,逐梦中国”为主题的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同学在2013年暑期凝聚力量,探索中国精神,追寻中国梦想,以社会实践的形式调研祖国地质事业发展,回溯共青团光荣历史,关注社会民生,弘扬雷锋精神,践行青春使命。广大学子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本次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响应,为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团发【2013】3号)和《关于开展“情系大地,逐梦中国”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地大京团发【2013】4号)及《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的通知》(中地大(京)团发【2011】13号),现就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9月9日——9月18日

  1、整理《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手册》,要求:手册中所有内容需按要求填写完全;

  2、整理一份实践课题成果论文或者报告(4000字以上),整理一份团队成员感想(1000—2000字),整理十张典型图片(图片介绍最多20字,用介绍的文字重命名该图片);

  3、准备电子相册、电子版新闻报道、新闻简报、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实践短片等;(刻盘选交)

  4、各学院和校级学生组织整理本单位所有团队的《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手册》、电子版论文、感想、图片、2013年社会实践数据统计表、结题汇总表(见附件)及选交的材料上交至团委;(注:社会实践数据统计表要求数据统计准确详实,严格参照所给范例填写。)实体上交材料为团队手册、推荐团队成果集及结题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其余材料均上交电子版。上交时间为9月18日晚19:00,地点为体育馆一层学生活动服务中心。

  5、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社会实践结题答辩,上推如下团队数参加校级答辩:

  (校级学生组织的答辩由团委组织,9月17日进行答辩,地点及抽签时间另行通知,各团队答辩4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地院

工程

材料

信工

水环

能源

人文

珠宝

地信

海洋

土科

数理

学生

组织

5

6

3

6

5

5

6

3

2

5

2

3

1

8

  第二阶段:9月19日——9月22日

  1、校级答辩:将于9月22日进行,根据立项申报的团队类型,分类进行答辩,答辩4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地点及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校级答辩的实践团所上交的成果集包括论文报告、成员感想和若干图片及其他补充材料。所有材料均由专家组评审。

  第三阶段:9月23日——9月26日

  申优工作

  根据校院两级的答辩结果,各学院、实践团队及个人申报优秀奖项,校团委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及答辩,上交材料情况等统一审核后确定最终优秀名单。根据校级答辩的最终成绩确定上报团市委的最终推优名单。申优材料上报时间为9月25日。

  校级优秀奖项说明: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附件):对社会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机制健全,在校级答辩中有突出的成绩的学院可提出申报。

  (2)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附件):进入校级答辩的团队均可申报。

  (3)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附件):所有团队均可上报。

  (4)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附件):我校在职在读的,并且在社会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组织者和学生干部。(每学院限报三人以内)。

  (5)先进个人(附件):进入校级答辩的团队可提出申报,每队仅限申报一人。

  北京市级优秀奖项说明:

  (1)优秀团队(附件):在校级答辩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的团队有资格申请。

  (2)优秀成果(附件):所有进入校级答辩的团队均有资格申请。

  (3)先进工作者(附件):凡在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者均有资格申请,每院仅限一人。

  (4)先进个人(附件):所有进入校级答辩的团队均有资格申请,每只团队仅限一人。

  第三阶段:9月27日——11月1日

  1、成果交流。

  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及学院合作开展表彰大会及优秀实践成果报告会,实践分享会等活动进一步挖掘暑期社会实践的成果及感人事迹。

  2、报销活动经费。

  根据各团队上报的人数、票据及答辩评优成绩进行经费报销工作。各学院及实践团应抓紧收集票据,按照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的要求配合完成报销工作。

  3、下发北京市级和校级优秀奖项证书。

  

 

  联系人:朱阁     孙健

 联系电话:82321665   18611623085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