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各部门、各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共青团系统的评优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各校级学生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同时在全校范围内选树优秀典型,表彰、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系统评优条例(暂行)》(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类:优秀素质拓展项目、团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学生分会、优秀研究生分会、社团之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共八项。
(二)个人类:优秀信息上报工作者、社团精英、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公益之星、艺术之星,共五项。
(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类
1.优秀素质拓展项目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素质拓展项目。
(2)活动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3)活动形式新颖独特,善于利用校园媒体与现代传播工具与手段,恰当地表现活动主旨;活动组织严密,流程清晰,衔接紧凑,安全有序。
(4)活动体现时代特征,富有专业特色,同时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可以在一定范围进行推广。
(5)活动气氛热烈,学生参与热情高,参与面、受益面广,吸引力、感染力强。
2.团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各学院团总支及校级学生组织。
(2)参评年度内无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3)参评年度信息上报得分作为评选重要依据。
3.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团支部。
(2)所申报的团日活动需有支部全体成员90%以上成员参加。
(3)所申报的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具有思想教育意义,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具有丰富多彩的形式、在活动方式上创新。
(5)有规范的材料整理和相关素材。
4.优秀学生分会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各学院学生分会。
(2)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3)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文化活动。
(4)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5)能够与所在学院各班级保持良好沟通。
5.优秀研究生分会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会学院分会。
(2)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3)结合研究生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
(4)能积极组织参加校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研究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5)按时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承办校研究生会有关活动。
6.社团之星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社团。
(2)社团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在参评年度社团考核最终得分中排名前20%。
(3)日常考核得分超过80分。
(4)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
(5)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6)指导教师积极指导并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7.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项目。
(2)参评项目运行时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3)具有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较完善运行体系。
(4)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8.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以及其他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公益性集体。
(2)参评集体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3)机构设置须完善,积极组织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工作,在评选年度取得突出成绩。
(4)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二)个人类
1.优秀信息上报工作者
(1)参评对象为各级信息上报单位注册信息员。
(2)信息采集、编写质量高,信息报送操作熟练、程序规范、报送及时。
(3)所在单位信息报送数量作为评选重要依据。
2.社团精英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社团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3)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
(4)积极热情、参与策划组织社团开展活动,成功举办大型活动或有突出贡献者。
3.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社团指导老师
(2)关心社团的发展,参与制定社团活动计划、确定活动重点、做好工作总结。
(3)能够积极协助社团负责人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助于社团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关注社团成员的成长,做好社团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社团成员数量稳定,流失率低。
(5)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种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4.公益之星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宣传青年志愿者服务奉献的精神,在志愿工作或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3)参评年度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
5.艺术之星
(1)在团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自觉遵守艺术团的章程和有关纪律。
(2)积极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业务能力突出。
(3)热爱艺术,有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有集体荣誉感;
(4)申请人在本年度内参加校级以上演出10场以上(含10场),演出参加国家、省(部)级演出场次多者优先考虑。
三、具体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附件一中的名额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本系统内主要事迹发生在2012年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项目等,自行开展评优选树工作。于2013年3月25日(周一)前将评选结果(包括获奖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体育馆二层办公室)审核公示,并于五四评优期间统一发文表彰。
联 系 人:张静雅
联系电话:15210806725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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