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2)12号】关于成立共青团数理学院总支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03-31      [校团委]问尧      15 浏览

  数理学院:

  你单位《关于成立共青团数理学院总支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共青团数理学院总支委员会,并由敖敦同志担任团总支书记。

  希望你单位成立团总支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团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提高共青团的服务和工作水平多作贡献。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