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分会: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中央有关部委联合推行的一项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值我校60周年校庆之际,为发扬我校大学生精神,完善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化管理工作向着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现就2012年项目申请范围做出如下指导:
一、项目整体规划
根据我校全年学生活动重点,项目总体分为三类进行评审:思想文化引领类、学习实践服务类、文艺体育活动类,希望各单位考虑自身情况,妥善选择、突出重点,对于有一定基础的活动项目要尽力办成品牌项目,对于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创新项目,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委员会将给予重点支持。
为充分调动各学生分会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活动水平,设立素质拓展规定项目和自由项目。规定项目由组委会选定(见附件一),对于符合申请要求的规定项目优先予以支持;自由项目由各申请单位自由申请。鼓励各学院间展开良性竞争,促进素质拓展项目的流动性管理。
(一)思想文化引领类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同学,开展具有地学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树立起校园思想文化引领的旗帜。
l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九十周年等为主题的演讲赛、征文(书法、绘画)大赛、辩论赛等;
l以关注社会、践行北京精神等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等;
l举办以弘扬地学文化为特色的讲座、论坛、竞赛等,如:地球科学文化周、珠宝文化节等。
(二)学习实践服务类
服务于广大青年学生校园学习生活、促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 促进同学树立积极的学习生活态度、正确的成才观与就业观。
l开展有利于班级、寝室凝聚力建设,服务同学日常学习与生活的活动,如:班级风采大赛、跳蚤市场、学习资料共享平台等。
l开展与促就业创业服务相关的经验分享及技巧培训等活动,如:模拟招聘大赛,职业生涯规划等;
(三)文艺体育活动类
服务学生美育、体育需求,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大众性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丰富生活、寓教于乐,让同学在健康的娱乐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l以倡导高雅艺术和提高艺术素养为目标的演出、讲座、比赛等,如:各类文艺晚会、艺术讲座等;
l开展有助于大学生身体健康且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比赛,如:篮球赛、羽毛球赛、啦啦操大赛等。
(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执行机构
现由校学生会全面负责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委员会”是具体负责推进全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的常设机构,也是全校性素质拓展计划推行工作的组协调机构。
组 长:康 晨
成 员:高 强 霍凯杰 吕慧敏 杨 超
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
(二)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评审机构
“素质拓展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各素质拓展项目的审批。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教师、组委会成员等组成。
(一)项目申请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10日)
本次项目申请受理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的项目,各申请单位需认真填写素质拓展项目申请表(附件二),于2012年3月10日19:00至21:00报至综合办公楼305。由素质拓展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对项目进行初审。学院组织的常规性项目,如新生晚会、运动会、团校等不在接受申请范围内。
(二)答辩竞标阶段
素质拓展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对各单位所申请的素质拓展项目进行答辩竞标,根据评委评分确定最终的素拓项目及相应的组织方。由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委员会发布本年素质拓展项目名单。
(三)项目运行阶段
在项目运行前至少一周,活动组织方需完成场地借用、嘉宾邀请、商家赞助等事宜,并将活动策划、项目运行时间表等相关资料上交至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委员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委员会应对项目组织方予以相关支持。
(四)总结考核阶段
在项目结束一周之内,由组织方上交相关总结材料,由财务负责人上交财务支出明细及相关证明。组委会根据素质拓展项目运行情况以及其总结材料对该项目进行考核评价。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系统评优条例》组织评选出“优秀素质拓展项目”,“优秀素质拓展项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数的15%。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委员会应将各素质拓展项目的总结材料妥善保管,建立全校学生素质拓展成果数据库。
1、组委会应向各项目组织方提供资金、场地审批、人员邀请等方面的支持。
2、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拥有项目主办权,项目组织方拥有项目当年承办权。
3、活动形式或内容若有任何变更,项目组织方需提前上报组委会。
4、在活动开始前,在具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组委会有权要求项目组织方对具体的活动形式或内容做适当调整。
5、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定时将最新情况汇报组委会。如果项目执行难度较大,与预期效果落差太远,组委会有权及时改变方案或中止本次活动,同时报校团委主管部门审批。
6、项目组织方应向组委会提供以下总结材料:活动图片、视频;活动文字总结以及组委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文字总结应上交打印版、电子版各一份,其他材料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载体应选用光盘。
联系人:高强
联系电话:15210964654
附件一:规定项目.docx
附件二:素质拓展项目申请表.doc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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