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1      [校团委]问尧      15 浏览

团委各部门、各学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共青团系统的评优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各校级学生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同时在全校范围内选树优秀典型,表彰、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系统评优条例(暂行)》(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类:团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学生分会、社团之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共六项。

  (二)个人类:优秀信息上报工作者、社团精英、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公益之星、艺术之星,共五项。

  (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类

  1.团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各学院团总支及校级学生组织。

  (2)参评年度内无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3)参评年度信息上报得分作为评选重要依据。

  2.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团支部。

  (2)所申报的团日活动需有支部全体成员90%以上成员参加。

  (3)所申报的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具有思想教育意义,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具有丰富多彩的形式、在活动方式上创新。

  (5)有规范的材料整理和相关素材。

  3.优秀学生分会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各学院学生分会。

  (2)组织建设工作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3)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文化活动。

  (4)积极组织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5)能够与所在学院各班级保持良好沟通。

  4.社团之星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社团。

  (2)社团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在参评年度社团考核最终得分中排名前20%。

  (3)日常考核得分超过80分。

  (4)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

  (5)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6)指导教师积极指导并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5.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青年志愿者协会注册项目。

  (2)参评项目运行时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3)具有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较完善运行体系。

  (4)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6.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院分会以及其他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公益性集体。

  (2)参评集体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3)机构设置须完善,积极组织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工作,在评选年度取得突出成绩。

  (4)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二)个人类

  1.优秀信息上报工作者

  (1)参评对象为各级信息上报单位注册信息员。

  (2)信息采集、编写质量高,信息报送操作熟练、程序规范、报送及时。

  (3)所在单位信息报送数量作为评选重要依据。

  2.社团精英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社团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3)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

  (4)积极热情、参与策划组织社团开展活动,成功举办大型活动或有突出贡献者。

  3.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社团指导老师

  (2)关心社团的发展,参与制定社团活动计划、确定活动重点、做好工作总结。

  (3)能够积极协助社团负责人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助于社团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关注社团成员的成长,做好社团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社团成员数量稳定,流失率低。

  (5)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种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4.公益之星

  (1)参评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宣传青年志愿者服务奉献的精神,在志愿工作或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3)参评年度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含50小时)。

  5.艺术之星

  (1)在团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自觉遵守艺术团的章程和有关纪律。

  (2)积极参与艺术团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业务能力突出。

  (3)热爱艺术,有奉献精神,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有集体荣誉感;

  (4)申请人在本年度内参加校级以上演出10场以上(含10场),演出参加国家、省(部)级演出场次多者优先考虑。

三、具体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附件一中的名额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本系统内主要事迹发生在2011年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项目等,自行开展评优选树工作。于2012年3月23日(周五)前将评选结果(包括获奖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综合办公楼305)审核公示,并于五四评优期间统一发文表彰。

  联 系 人:祝成业  裴松伟

  联系电话:82322024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