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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

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提高学生工作协同意识,充分发挥工作合力,构建学生党支部、团学组织、班集体一体联动工作格局,结合数理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施“落地行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工作各项育人职责,突破日常管理体制机制壁垒,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学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班集体基础支撑作用,按照组织架构一体化、制度建设一体化、活动组织一体化”进行党团班建设。一体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学生骨干培养、推优入党工作,推动学院学生工作减负、提质、增效,努力开创学生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育人导向。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做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强化目标引领。把工作目标能否落地见效作为根本评价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活动,推动重点工作项目化运行,日常工作扁平化管理。

  (三)注重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学生工作“一盘棋”理念,善于运用全局思维处理复杂任务,既要“分好工”,也要“打好包”,不做“二传手”,不搞“一刀切”。

  三、基本目标

  (一)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通过党支部引领,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团支部的组织运转,更加规范、顺畅。

  (二)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通过明确班团干部的工作职责,促进班级工作开展更富针对性、实效性。班团活动应讲求和谐、创新、多样化,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力求为学生创造和谐愉快的班团会议氛围,避免一成不变的灌输或者传达通知的形式。

  (三)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团支部和班委会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促进更多团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四、党团班组织设置及职责

  (一)党支部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团支部和班委设置按照学校团委和学工部规定执行。加强团支部与班级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团支部和班委交叉任职,统筹协调团支部与班级的工作和活动,促进团支部委员会与班级委员会的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团结学生、组织学生,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三)团支部委员会与班级委员会各司其职,团支部委员会侧重于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推优入党、网络引导、志愿服务等工作;班级委员会侧重于学风建设、奖勤助贷、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工作。团支部与班委会应做好职能整合工作,避免出现活动冲突、资源浪费,提高服务同学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党支部对团支部委员会和班级委员会的指导作用,选拔优秀的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兼职团建指导员,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队伍进行重要补充,在引领班团思想建设、带动班团学风建设及促进学生个人成长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主要举措

  (一)一体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统筹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年度工作计划,鼓励将主题相同、内容相近、形式相似的学生党支部、团学组织、班集体活动合并开展、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思想领航、理论领学作用,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以及团支部和班集体中的学生骨干列席党支部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学习活动。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模拟示范评比活动,邀请团组织中的学生骨干观摩学习,带动提高团的组织生活质量。明确党支部理论学习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推进学生党支部、团学组织、班集体一体化建设工作职责,推动党支部理论学习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经常性参加学生党支部、团学组织、班集体联合开展的活动,引导团学组织、班集体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一体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学生党员联系团支部、班集体制度,引导学生党员参与团建指导,参加团支部、班集体活动,注重在日常交往中发现、培养、推荐优秀学生。倡导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团支部、班集体学生骨干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建立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团支部、班集体发展目标,商议团支部、班集体重要事项,提高团支部、班集体事务民主管理水平。深入实施团支部、班集体“活力提升”工程,把团支部、班集体打造成凝聚青年学生的活力细胞。

  (三)一体推进学生骨干培养。将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纳入学生骨干管理体系,纳入“青马工程”培训体系,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构建科学合理、覆盖全面的学生骨干培养机制,“青马工程”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应占60%以上。畅通校、院两级学生骨干双向交流渠道,鼓励优秀学生骨干同时参加校院两级学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鼓励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交叉任职。在学生评优、共青团系统评优、“五四”评优、“青马工程”学员选拔中,将学生政治面貌作为重要参考,充分考虑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的代表性。对于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鼓励跨组织选拔培养。

  (四)一体推进推优入党工作。建立推优入党候选人积分评议制度,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明确“一票否决”负面清单,按照积分评议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推优入党工作程序。建立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机制,加大对“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中。

  

  (五)一体推进年度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党团班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和班委和的指导与监督。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对基层党支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党团班学生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落实奖惩办法,切实提升班级活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学院成立各级督察体系,多角度、多方面对党团班工作进行监督。定期举行相关培训和业务学习,指导党支部、团支部和班集体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学生党、团工作负责人要把推进党团班一体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探索学生工作减负、提质、增效作用最大化,注重工作总结,形成典型经验。共同研究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建立台帐,稳步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1:

  学生党支部联系团支部、班集体名单

序号

支部

联系班级

班级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18级数学计算机班

回增才

15232133503

2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19级数学计算机班

马壮

13231132558

3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19级应用统计班

熊小治

13986467032

4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20132011

杨鑫

15803304826

5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22132011

朱琳

17854221580

6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二党支部

30132011

潘璐

15733151318

7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二党支部

18级物理化学班

陈梦宇

15230123773

8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二党支部

19级物理化学班

石梦君

18161302553

9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二党支部

21132021

高俊杰

15614141671

10

数理学院硕士生第二党支部

21132022

韩天雯

18633938058

11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1711

张钰

18910645454

12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1701

路鑫民

18219621642

13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1811

丁相泽

17854903936

14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1801

赵洪祎

15166958592

15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1911

章鼎

18810051760

16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1901

钱汝辰

15201680876

17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10192011

段景浩

18801364039

18

数理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YK202011

刘津易

18048346287

 

  

 

 

附件2:

数理学院“推优入党”积分评议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数理学院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深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决定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实施入党积极分子积分考评制度,按照积分评议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把考评成绩作为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组织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细则

  (一)考评内容

  考评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据,积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四个方面,分别按25分、25分、35分和20分进行计分,累计相加得出最终分值(每个方面积分最高分不超过相应分值),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落实专人记实登记,并作为其列为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二)计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25分)

  1、拥护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正确,自觉抵制国内外反动势力和邪教组织渗透活动,加6分。

  2、关注改革、关注社会、关注“三农”,自愿组织或参与科教、文艺、法律服务进社区企业农村或自愿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加4分。

  3、组织或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或积极参与创建环保节约型社会(校园)、和谐社会(校园)活动,加4分。

  4、义务献血义务支教或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区等志愿献爱心者,一次加1分(可累加)。

  5、依据政策或法律,响应国家或有关部门要求,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者,一次加1分(可累加)。

  6、政治觉悟较高、大局意识较强,不计个人得失,维护集体利益,加4分。

  7、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加4分。

  二、道德品行(25分)

  1、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者,一次加2分(可累加)。

  2、集体观念、劳动观念与卫生习惯的积极表现

  (1)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集体活动者,加4分。

  (2)宿舍卫生连续一学期被评为良好者,加2分,一学年保持良好者加倍;优秀者在此基础上加倍。

  (3)积极参与教室、图书馆等校内外公共场所义务劳动者,加2分。

  3、班级投票得票率过90%加12分,过80%加6分。

  4、寝室之间、寝室内部关系和谐,加2分。

  三、发挥作用(35分)

  1、综测在本专业排名前30%得12分,前60%得6分,前90%得2分。

  2、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得12分,前60%得6分,前90%得2分。

  3、任班长、团支书,三大组织副部长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加4分,任其他学生干部(含干事),加2分。

  4、积极组织或参与班级、院系或学校等有关单位组织的各项有益的大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体生活,提高学生体育素质者,一次加1分(可累加)。

  5、积极组织或参与班级、院系或学校等有关单位组织的有益的大学生体育赛事者,一次加1分,每增加一个级别加1分(可累加)。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者,一次加1分。

  7、因各种荣誉奖励加分情况

  (1)受到院系正式通报表扬者,加2分,每增加一个行政级别的表扬增加2分。

  (2)被评为军训优秀学员者,加2分。

  (3)被评为院系先进学生个人、集体或其它荣誉称号者,加2分,每增加一个行政级别的表扬增加2分。

  四、执行纪律(15分)

  1、每学期无迟到旷课者,加4分;每学年无迟到旷课者,加6分。

  2、在日常学习生活或重大事件活动中遵纪守法,且本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加2分。

  3、服从组织安排,配合工作安排,加3分。

  三、“一票否决”制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优入党资格:

  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考试挂科;

  3、在民主投票中有一半以上同学认为其不合格者;

  4、不服从班级或教师工作安排,在重大活动中表现差,经辅导员老师、班委团支部认定不适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者;

  5、其他违纪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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