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数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数理学院]姚禹彤  发布时间:2020-06-01 09:32:17  阅读次数:308

  为坚持我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和解释考生咨询等事宜。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审批复试和录取办法。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高世臣  王凤香

  成员:王英滨 张自力 彭志坚 赵长春  郝会颖 

  廉海荣  戚洪彬 

  秘书: 李 洁

  2.监督组

  组长:唐 旭

  成员:田恩科  赵琳琳  孙兵     

  二、初试对象

  所有报名合格的公开招考考生。

  三、初试方案

  1.初试系统准备

  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采用“钉钉+人脸识别系统”为主试系统,“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为备用考试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注册软件,并按学院通知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网络考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考试顺利。具体系统使用方法,请参照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挂出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研究生复试系统使用指南(考生版)”,并遵照执行。

  2.初试方式(在线考试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方式为在线考试,测试1001英语、2016材料学基础。

  初试成绩包括外语笔试成绩和专业课笔试成绩两部分,外语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初试成绩及格者,方能参加复试;专业课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进入复试。

  四、复试方案及工作安排

  1.复试对象

  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初试进入复试的统考生。

  2.复试程序

  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准备复试软硬件→阅读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测试演练→复试→考生向考官出示个人身份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进入复试各环节。

  1)复试平台及要求

  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钉钉+人脸识别系统”为复试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注册钉钉及腾讯会议软件,并按学院通知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请仔细阅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研究生复试系统使用指南(考生版)”,并遵照执行。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请报考我校2020年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考生,于5月30日-6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时间以本方案为准

  (3)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已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的原件及检索证明原件,待刊文章需要提交录用证明原件,专利证书原件;

  (6)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手写都可,附件1)。

  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在2020年6月8日前须将以上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后以“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121356966@qq.com)。

  3.复试方案

  复试包括网络视频综合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采用在线限时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是“3006材料结构性能与表征”。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素质、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2)外国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和专业文献阅读、翻译等能力。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与掌握情况。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3)跨专业需加试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的读书报告。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初试、复试时间

  初试时间:2020年6月11日08:30-09:30

  具体安排:统考生在线笔试(初试,专业课1和英语);

  复试时间:2020年6月11日

  具体安排如下:

  10:30-11:30,统考生和硕博连读生在线笔试(复试,专业课2);

  08:30-10:00,硕博连读综合面试;

  14:00-18:00,统考生综合面试。

  5.复试形式、地点

  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地点采用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集中到场的方式。专家组由博士生导师5人以上组成,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考生的复试顺序由现场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随机抽签产生并通知考生,所有抽签过程全程不间断录像,考生接到复试通知请做好复试准备。

  五、复试总成绩核定

  统考生复试总成绩=外语成绩(初试)×15%+专业课1成绩(初试)×15%+专业课2成绩(复试)×15%+综合面试成绩(复试)×55%。

  硕博连读生复试总成绩按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录取规则

  1.2020年学院计划招博士生7名(申请-考核已录取4名),本次复试录取3名。硕博连读1名,公开招考2名。

  2.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按成绩高低单独排队,按指标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舞弊、作假等行为者不予录取;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和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七、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监督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或投诉。数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323997;电子邮箱:wfx@cugb.edu.cn。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10-8232232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市教育考生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和统考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给予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校内导师本年度限招1名,校外兼职导师停招。

  2.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3.2020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1.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参加复试培训,复试中应认真负责,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的制度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尊重考生,以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请各位考生提前将手机充好电,调试好网络,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复试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确因网络等原因导致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复试的,学院将组织第二次复试,但只有一次机会。

  4.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网站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我院网站通知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方案仅适用于2020年统考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招生。

  6.本方案解释权归数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数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数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05月 28 日

  

 附件一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数理学院 院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京ICP备08011785 CMS系统开发: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