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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数理学院]姚禹彤  发布时间:2020-05-12 15:32:06  阅读次数:2455

2020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坚持我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和解释考生咨询等事宜。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审批复试和录取办法。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本院各学科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和外语口语面试小组。

  1.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高世臣  王凤香

  成员:王英滨 张自力 褚宝增   王祖朝   彭志坚 赵长春  郑志远

  郝会颖  王翠香 廉海荣   耿凤杰   戚洪彬 

  秘书: 李 洁

  2.监督组

  组长:唐 旭

  成员:田恩科  赵琳琳  孙兵     

  二、复试资格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线要求,但未达到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复试名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学校招生主页院系招生公告和学院网页上公示。

  2.调剂

  (1)根据2020年现有招生计划,我院拟接受物理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应用统计(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专业调剂。

  (2)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的调剂信息,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调剂申请。按照择优的原则筛选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通知复试。

  (3)调剂基本要求

  ①物理学:本科专业是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光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21分以上,各单科线要符合国家线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报考的是物理学专业或与物理学专业相关专业的考生。

  ②材料与化工:本科专业是物理学、化学、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要求且初试考试科目有数学,目前为止本科阶段学习成绩无挂科,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考生。接收有结晶学与矿物学知识背景,原意从事矿物材料科研工作的调剂考生,调剂指标不超过4人。

  ③电子信息: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专业考试科目为高等代数、基础数学的考生。

  ④应用统计:初试各科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对地质统计、地球物理、石油开发统计方向感兴趣,并书面承诺愿意从事地质统计、石油开发等相关的科研工作。a)初试专业考试科目为高等代数、基础数学的考生,接受调剂指标不超过5人;b)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接受调剂指标不超过2人。

  ⑤应用统计(非全日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定向考生。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相关事宜见附件4。

  (4)报考我院的全日制考生,如果复试合格,可以按照录取成绩高低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录取指标,调剂为应用统计(非全日制)学生;如有调剂意愿,请在资格审查时声明,未声明的考生不能调剂为非全日制学生。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6)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3.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被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复试程序

  准备复试软硬件→查看学院复试通知→阅读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缴纳复试费→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复试测试演练→复试→考生向考官出示个人身份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进入复试各环节。

  1.复试平台及要求

  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钉钉+人脸识别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为备用复试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注册钉钉及腾讯会议软件,并按学院通知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请仔细阅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研究生复试系统使用指南(考生版)”,并遵照执行。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4)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1);

  (6)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手写都可,附件2);

  (8)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在2020年5月16日17:30前须将以上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后以“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121356966@qq.com)。调剂考生上述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

  3.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4.复试费

  研究生复试费,考生分别在5月17日(第一批复试生)和5月22日(第二批复试生)以支付宝方式进行缴纳。复试费100 元/人。

  支付宝账号:13552020600;

  支付时须备注:考号后四位+考生姓名;(作为支付凭证)

  缴费后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概不退还。

  四、复试安排

  1.复试科目、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采取现场抽题、宣读试题,考生限时做答,答案上写好考号、姓名拍照留档,60分及格,满分100分。

  (2)外语口语:主要考查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附件3)。时间8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面试时间:12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4)加试课程:针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内容包括两门主要的专业课。采取现场抽题、宣读试题,考生限时做答,答案上写好考号、姓名拍照留档,60分及格,满分100分。

  注:报考材料与化工的考生,初试未考高等数学需要加试高等数学。具体加试时间以相关专业负责人通知为准。

  2.复试时间

  复试系统测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22日;

  复试面试时间,第一批: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

  第二批:2020年5月23日-5月28日。

  注:学院将以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测试和复试开始时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3.复试形式、地点

  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地点采用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集中到场的方式。学院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实行同一标准,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考生的复试顺序由现场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随机抽签产生并通知考生,所有抽签过程全程不间断录像,考生接到复试通知请做好复试准备。

  五、复试总成绩核定

  1.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的两门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

  2.考生复试各科成绩加权之和为复试标准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50%,外语口语测试占30%,专业课占20%),满分为100分。

   3.初试标准成绩 = 初试总成绩¸5,满分100分。

  4.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标准成绩(占70%)与复试标准成绩(占30%)加权求和给出。

  六、录取规则

  1.2020年学院计划招生全日制硕士生98名(含推免4名和1名专项计划指标),非全日制硕士生30名,各专业实际招生数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学术型研究生录取,根据考生复试后的总成绩,按学科、专业分别进行综合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型研究生录取,由初试时报考我院专业型研究生、第一志愿报我院学术型调剂为专业型的研究生、院外调剂生三种类型,根据招生指标分配,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科目,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实践环节或心理测试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舞弊、作假等行为者,不予录取;不提交规定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录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复试,但入学前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3个月后,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和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七、复试监督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或投诉。数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323997;电子邮箱:wfx@cugb.edu.cn。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八、注意事项

  1.各复试组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认真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音、录像资料以及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院保管。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参加复试培训,复试中应认真负责,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的制度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尊重考生,以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请各位考生提前将手机充好电,调试好网络,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复试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确因网络等原因导致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复试的,学院将组织第二次复试,但只有一次机会。

  4.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网站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我院网站通知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方案只适用于2020年统考研究生和调剂研究生的复试。2020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6.本方案解释权归数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规定执行。

  

  

  

  

                                           数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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