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中心编辑出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传播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弘扬民族优秀科技文化,促进国际科技文化交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和文风。
第二条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三条 必须贯彻执行《新闻出版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公正、公平的稿件评审和录用工作,在期刊编辑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 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第五条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第六条 期刊发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及有关行政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第七条 认真履行办刊宗旨,严格审稿,编辑人员要加强学习,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认真做好文稿的技术加工和语言文字加工工作,全面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八条 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有关规定向刊发文章的作者支付稿酬,并参照有关标准向审稿人支付审稿费。
第九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国家、学校有关财经制度法规,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财经处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加强期刊中心内部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总结汇报、刊物年检、归档整理工作,建立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做好年终考核工作。
2004年9月6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期刊中心的工作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期刊中心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中心是以我校现有的四个学术期刊《地学前缘》、《现代地质》、《资源与产业》以及《中国地质教育》为基础,于2004年6月组建而成的二级机构。财务实行学校统一管理,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第二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期刊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1、学校财政拨款;
2、文章版面费;
3、期刊征订费;
4、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5、期刊理事单位或协办单位赞助费;
6、其他收入。
第三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以及国家、学校有关财经制度法规,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财经处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期刊中心的各类收入应及时入帐,不得以收抵支、自收自支。
第五条、经费使用过程中,保证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超出收入预算数和支出范围,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报销由中心主任岑况签字,中心主任出差期间由办公室主任罗冬梅代签。
第六条、期刊中心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1、学校预内经费使用范围:办公用品、电话费、邮寄费、出版物复制费(包括纸版印刷费、CD-ROM制作及复制费,以及其他载体复制费)、打印费、复印费、编辑协会会员费、培训费、征订报刊及工具书等费用。
2、预外经费使用范围:(1)补充办刊经费不足部分同预内经费使用范围;(2)审稿费;(3)专家会审费;(4)稿费;(5)加班费、劳务费(含各类校对费);(6)调研差旅费;(7)会议费;(8)办公设备购置费(含计算机等);(9)业务招待费;(10)发表编辑类文章版面费;(11)其他日常性的合理开支。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财经处监督执行。
200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