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办理流程如下:
一、结项前准备工作:项目经费到账和往来账的清理工作
1. 未完成认领经费的项目,应先在科研管理系统-入账办理中查询并认领经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经费拨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督促甲方尽快拨付项目尾款,尾款不予拨付的,须和甲方签订补充/变更/终止协议,并在科研管理系统-变更模块申请项目变更,将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变更/终止协议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中,纸质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
2. 甲方单位破产/倒闭而造成尾款不能拨付且无法签订补充协议的,由项目负责人向科技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说明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供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的企业破产/倒闭查询截图,情况说明和截图均需上传科研管理系统,纸质材料原件由项目负责人保存备查。
3. 清理科研项目未报销完毕的账目、未还清的借款、项目待支出绩效等应付未付款项,查询项目经费分本情况,确定每个经费本的项目剩余经费数额。
二、线上结项申请
1. 关于结余经费处理方式的说明:
委托方(任务下达单位)对结余经费的处理另有规定的或者项目进行了经费结算、经费审计的请联系科技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委托方未做约定的,结余经费可根据项目需要全部转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的科研发展基金;也可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将结余经费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净收益,发放一次性奖励,剩下的转入科研发展基金。
2. 线上申请要求:项目负责人登陆“信息门户—科研管理—项目管理—办理业务—结项”中填写相关结项信息(因系统模块更新,2025年10月28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的结项申请需重新填写结余经费分配方式后提交),上传项目结项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后提交结项申请,要求所有上传材料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需上传材料如下:(1)合同书(包含立项合同、补充/变更协议)的等协议)/任务书(盖章版扫描件)(如科研系统中立项时候已上传,不必重复上传);(2)封皮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成果报告(如按照甲方要求,不允许上传成果报告的,请上传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成果报告不上传系统的情况说明);(3)验收意见(验收组长签字或验收单位盖章的扫描件);(4)科技成果登记表(如无知识产权相关成果的项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成果简介部分即可);(5)其他说明材料扫描件(例如项目进行中产生的外协合同扫描件、甲方出具的变更、补充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材料)。
关于验收意见的补充说明:合同中有约定的,由委托方出具验收意见;合同未约定的由项目所在二级单位负责验收和结题审核,出具验收意见。
3. 有经费分本的项目,统一由项目负责人(即主经费本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提出线上结项申请,科研管理系统申请时,结余经费和个人发展基金金额填写该项目所有经费本的总结余经费和转入发展基金账号的总金额,并在备注中标注每个经费负责人剩余经费的金额和结项的形式。分经费本负责人无需进行线上结项申请操作,仅需填写纸质经费负责人版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核表》(见附件),填好后交给项目负责人统一办理结项手续。
三、项目结项纸质材料准备
自2025年开始,自然科学横向项目全部采取线上无纸化结项方式,项目进展过程中全部纸质材料均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妥善保存备查。结项纸质材料只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核表》(附件)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结账审核表(项目负责人版本)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有经费分本的项目,每个经费分本负责人须各自填写结题结账审核表(经费负责人版本)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和分本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主本负责人一起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后一份交财务处报销大厅20号窗口,一份由项目/经费负责人保留备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题结账审核表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项目文档+中。
四、科技处现场办理
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申请后,携带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核表》来科技处428或413横向办公室办理结项。
六、以上流程仅适用于非涉密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登记号以3-4开头,财务编号以H开头)。
联系电话:82322292(428办公室)
82323312(413办公室)
科技处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附件1 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核表2025年10月版本单位万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