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专利发明人: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申请专利开放许可,应提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实行开放许可的书面声明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关于许可使用费计算依据和方式的简要说明等。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应写明专利号、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许可期限等事项,并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提交。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当已公告授权并维持有效。专利权人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同时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为促进我校专利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落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学校计划于11月底集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批专利开放许可申请。请对所持有专利有开放许可意愿的发明人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开放许可声明表格的填写应当整洁,不得涂改。除当事人的签章或签字外,表格中的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供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实行开放许可的书面声明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关于许可使用费计算依据和方式的简要说明(一般不超过 2000 字,开放许可使用费标准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2】56 号)来设定),如果拟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时,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于11月29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bdkjcgzh@cugb.edu.cn,纸质材料交科技处413办公室。
联系人:崔永平 邱勇凯
联系电话:82322395
附件:
1.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2.关于落实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有关要求的通知
3.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科技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