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科发〔2024〕3号)

各相关院系、专利发明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工作。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专项行动》)。为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等8个部门,于2024年1月正式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2024年2月发布的《关于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运函〔2024〕11号)和《工作方案》要求,为规范专利数据管理,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学校启动存量专利盘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科技处作为学校专利盘活工作负责部门,为持有存量专利的相关学院分配管理员账号,统筹学校整体盘活工作。

科研副院长作为学院专利盘活工作负责人,统筹学院存量专利盘活工作。

科研秘书作为学院专利盘活工作管理员,负责发明人的账号分配和专利入库审核。

第一发明人为建档负责人,为持有专利进行盘点入库。如第一发明人为学生,则由该专利第一教师发明人进行建档。

二、盘点范围

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patentnavi.org.cn/)为学校建立存量专利基础库,可获取截止到2023年底我校有效 (含后续失效专利)以及2023年10月19日以后我校发生转让的存量专利,以及2024年以后新增的有效专利增量数据,系统按月推送。

三、盘点内容

发明人针对综合服务平台存量专利基础库中自己持有的专利,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筛选出市场需求潜力较大、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按照转让、许可、自行应用或产业化等不同方式,采取自评方式,逐一勾选和填写转化意愿,登记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

四、盘点方式

学校给各学院管理员老师开通账号后,由学院管理员在综合服务平台“账号管理”菜单下给教师发明人开通账号,后期进入自评待审库进行审核。

发明人获取账号登录,可选择在综合服务平台建档或下载模板由线下盘点后再进行批量上传建档两种方式。其中,单条专利建档流程为发明人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存量专利基础库勾选专利数据后选择建档,按提示进行操作;组合专利建档流程为发明人勾选多条专利进行组合专利建档,也可以通过单条专利进入建档信息后,选择按照组合专利发布的形式进行组合建档。

详细操作流程和有关功能介绍,请查阅附件:“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五、盘点进度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正式启动盘点工作。发明人在获取账号后应及时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筛选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

2024年4月底前,发明人应完成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学院管理员和学校及时进行入库审核,并对未完成盘点的专利进行查漏补缺。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学校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后续将按月进行新增专利盘点入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赞  祝  艳  邱勇凯

电  话:82323312  82323722

邮  箱:bdkjcgzh@cugb.edu.cn

 

 

 

                                   科 技 处

                                                2024年4月3日

【中地大京科发〔2024〕3号】关于开展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pdf

“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