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2023年暑期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3〕61号)的要求 ,为加强科研项目野外工作安全管理,科技处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及相关二级单位开展2023年暑假科研项目野外工作审批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组出队前填写《2023年暑假野外工作审查备案表》,报所在学院(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科技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项目组须签订《2023年暑假科研项目野外工作安全承诺书》,加强安全教育,指定一名老师为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等风险防范;
3.学生出野外须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签订《学生知情承诺书》(每人一份);
4.项目组须为所有参加野外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备齐常用药品,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就医;
5.项目组严禁雇用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野外作业。如确需临时雇工,必须签订雇工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野外工作期间租车,必须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科技处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2023年暑假野外工作审查备案表
2.2023年暑假科研项目野外工作安全承诺书
3.学生知情承诺书
4.野外工作租车合同范本
5.野外临时雇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