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科研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二、申报条件

凡是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学风正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1.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奖(简称“野外奖”)

(1)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出色完成重大地质勘查任务,有重大新发现,并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2)通过野外地质工作,总结提出地质新理论,或取得重要新认识,并具有重大影响者;

(3)通过野外地质工作,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建设提出重要建议,并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4)创造性地组织和领导野外地质工作卓有成效者。

 2.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科研奖(简称“科研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学科或领域研究方面,有重要建树或发现,为丰富和发展学科或领域做出重要贡献者;

(2)在地质实验测试方面,有新的发明创造;在研发仪器设备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并推广应用;在发展新的技术和方法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并被实践验证者;

(3)通过科学研究,在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矿山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提出重要建议或意见,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4)在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者。

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简称“教师奖”)

(1)长期从事地质教学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

(2)编写具有创新见解、高水平的教材,并得到广泛采用者;

(3)长期从事实验室教学,或研发教学仪器设备、相关软硬件取得重要成果者;

(4)在教书育人组织管理等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者。

4.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简称“荣誉奖”)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经本人申请,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

三、申报要求

请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做好第十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撰写《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附件2),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简表需一式三份,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主要论文和获奖证书等汇编复印成册一份;其中,重要成就和贡献、专著、报告等代表作不超五份(本),未公开发表的报告、论著提供送审稿一份,附出版合同。电子版材料(附U盘)包括:申请书(word格式)、简表(word格式)、证书材料(JPG格式)、汇报语音PPT(MP4等视频格式,要求10分钟以内,介绍基本情况(学历及工作情况)、主要成就、主要论文专著、主要获奖情况、主要荣誉称号等五个部分。

四、申报时间

由于单位推荐名额限一人,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14前先填写附件3的简表发送至邮箱wangxiaojia@cugb.edu.cn,科技处将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同意推荐的人选需在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申请书、简表一式三份、证书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附U盘)报送综合办公楼433室,由科技处报送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五、其他事项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逢单数年评奖),每次评选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奖,不多于8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科研奖,不多于5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不多于2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授予两院院士,不受名额限制。一般定在评奖年的10月26日(李四光诞辰日)颁奖,分别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科研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颁发获奖证书、奖章和奖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颁发证书和奖章。

联系人:王晓佳

联系电话:82322732

      附件1 李奖字[2023]1号关于做好第十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doc

      附件3 202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