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共推荐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1716项,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月5日起至4月4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共推荐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1716项,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月5日起至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