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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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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淀区高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4-27     发布:[保卫处]    点击:0

各单位:

  根据海淀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现将海淀区高等院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在师生员工中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

 

 

 

附件

  关于做好“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院校:

  根据区安办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节日期间道路交通运行平稳、有序。请各院校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小长假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防范责任,不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坚持节假日严格管理不放松。节日期间,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应租用专业客运单位车辆,使用本单位车辆的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做好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并报高校安委会备案。

   二、强化内部检查督导,排查安全隐患

      各院校要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要逐一排查车况和安全性能,问题车辆一律停驶;要对所属单位驾驶人及教职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校所属各单位切实做好“五一”节日前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院校要结合师生员工周末踏青赏花以及“五一”小长假出游,通过讲授安全课、开展交通安全培训、组织观看宣传光盘、发放宣传品、守法承诺等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学校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广播站、短信平台和微信平台等形式,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和警示,提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开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节日期间,各院校安办要建立“五一”小长假交通安全工作台账,上传宣传、开展活动情况的资料,如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须立即上报高校安办。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