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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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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岗位职责

2016-04-05     发布:[保卫处]刘红卫    点击:0

  

  (一)协助处长完成保卫处职责范围的工作。

  (二)负责保卫处分管的工作。

  (三)协助处长做好治安、消防、校卫、保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定期组织检查基层单位对学校和上级有关治安、消防、保安队、综合治理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时,亲临现场,协助处(部)长做好现场工作,布置查破一般刑事案件。

  (六)协助处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治安、消防、交通、保安队、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七)听取群众对治安、消防、校卫保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八)领导治安消防科、校卫队维护好大型活动场地的治安秩序。

  (九)协助处长做好保密、国家安全及办公室的工作。

  (十)协助处长组织全处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保卫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十一)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

  (十二)组织领导做好首长、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协助处长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