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职责

保卫处长工作职责

2016-04-05     发布:[保卫处]刘红卫    点击:0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保卫工作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校的各项规定。

  (二)带领全处人员、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安保任务。

  (三)负责全处的行政工作,协调各科之间的工作。

  (四)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校党委、校领导交办的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五)加强全处人员的思想与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

  (六)积极配合支部、工会工作,主动为支部和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七)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关心群众利益,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审批各种行文和报告,参与学校保卫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处理,严格掌握全处经费,合理进行开支。

  (九)制定保卫处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终总结。

  (十)完成上级和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