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定春节期间校园内烟花爆竹燃放点的通告
2016-01-27 发布:[保卫处]刘红卫 点击:0次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校处于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为加强春节期间校园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让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对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指定烟花爆竹燃放点:夏日文化广场(餐饮中心东侧)。
二、禁放区:夏日文化广场以外区域。
三、燃放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符合北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禁止储存、携带、燃放。
五、在校园内,违反《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燃放不听劝阻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防火安全委员会
保 卫 处
地大第一社区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