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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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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01-21     发布:[保卫处]刘红卫    点击:0

 

各单位、各部门:

  寒假将至,春节临近,为了确保放假前及放假期间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放假前,要召开本单位、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冬春季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5〕120号)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预防在先,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寒假、春节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结合形势,加强宣传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学生、教职工抵离京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所属师生员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提高所属单位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载客、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乘坐非正规、不合法运营的交通工具。要充分利用本单位、部门的LED显示屏、部门网站、板报栏、公告栏、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载体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三、严格车辆管理,确保出行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寒假、春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要租用正规有资质营运公司的车辆,要逐级签订寒假、春节期间交通安全责任书,驾驶员要提交交通安全保证书,并报保卫处备案。如需大型货车、施工车辆、运送危化品车辆进入校园,需由所在部门提前3天书面向保卫处进行申请报批。

  四、做好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利用LED显示屏、橱窗、公告栏进行广泛宣传,提示社区居民寒假、春节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五、车辆免费通行时间

  为方便春节期间来我校探亲访友的朋友,我校家属区自2016年2月7日00:00起至13日24:00暂停车辆收费,2月14日00:00恢复收费。

  六、保持信息畅通

  遇有交通事故发生,要按规定立即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并先妥善处置,在事发1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82322005 保卫处值班电话:82321007)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交通安全委员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