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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证明办理

2016-01-11     发布:[保卫处]魏亚东    点击:37

 

一、打印、填写完整政审证明政审+(学生).doc 政审+(教工).doc ,由辅导员或导师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二、持本人学生证和《政审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因何事由开具此证明、提供给何单位。前往保卫处办公室审核,加盖保卫处公章后,在《保卫处用章登记本》登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