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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证明办理
2016-01-11 发布:[保卫处]魏亚东 点击:
37
次
一、打印、填写完整政审证明
政审+(学生).doc
政审+(教工).doc
,由辅导员或导师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二、持本人学生证和《政审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因何事由开具此证明、提供给何单位。前往保卫处办公室审核,加盖保卫处公章后,在《保卫处用章登记本》登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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