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9-12-26 17:20:23.0 阅读次数:3
校内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向审计署提供电子数据的通知》(教财厅函【2018】28号)文件中定期(每半年报送一次,为常规工作)向审计署报送增量电子数据的有关要求,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的增量电子数据交至审计处222室。
电话:82321764
联系人:李菁菁
特此通知
审计处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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