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新进人员入职手续

1.接收应届毕业生(含博士后)的报到手续

(1)拟求职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与应聘单位联系,提交申请材料,经应聘单位考查合格后,由应聘单位起草报告报人事处。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二级单位上报的求职人员进行面试,根据专家组面试结果起草提高校务会的报告。

(3)经校务会讨论同意,人事处审批后,持人事处开具的《体检通知单》到校医院体检并合格后,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应及时与人事处签定《就业协议书》;经人事处审批同意接收的博士后应及时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工作审批表》到人事处签署接收意见。

(4)应届毕业生持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户口卡(京内高校毕业生)或户口迁移证(京外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掌握学位授予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到学校人事处人事科报到;博士后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到校人事处人事科报到。

(5)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聘用合同书》。

(6)报到人员将人事处盖章的协议书返回所在人事处人事科,持校人事处开具的《报到人员通知单》到校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到校内全国地质图书馆下面的的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农行活期存折并将帐号页复印;同时填写《干部履历表》(学习简历从小学填起);将《报到人员通知单》、存折帐号页复印件、《干部履历表》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送人事处。办理完毕报到手续后,持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单位报到。组织关系的调转问题,可以到校组织部咨询。

(7)人事科出具相关单据给劳资科和办公室,劳资科办理起薪手续,办公室根据人事科提供的相关信息在人事信息数据库中增加该人员的信息;办理《工作证》,持《工作证》办理相关手续。

(8)校人事处和保卫处联合办理应届毕业生的落户问题;博士后的落户手续由本人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

2. 接收京内人员调入手续

(1)个人用人单位单位应聘,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

(2)经人事处同意,主管校领导审批并体检合格后,由校人事处开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提供)调档,寄回校人事处人事科阅档(档案中需要补充材料的,由人事科通知本人补办)。档案齐全后,校人事处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调档函》同意调入。

(3)凭原单位开具的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各类保险转移单到校人事处人事科报到,经协商一致后签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聘用合同书》。

(4)持校人事处开具的《报到人员通知单》到校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到校内全国地质图书馆下面的的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农行活期存折并将帐号页复印;同时填写《干部履历表》(学习简历从小学填起);将《报到人员通知单》、存折帐号页复印件、《干部履历表》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送人事处。办理完毕报到手续后,持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单位报到。组织关系的调转问题,可以到校组织部咨询。

(5)人事科出具相关单据给劳资科和办公室,劳资科办理起薪手续,办公室根据人事科提供的相关信息在人事信息数据库中增加该人员的信息;办理《工作证》,持《工作证》办理相关手续。

3.接收京外人员调入手续

京外调入人员,由于涉及到进京户口问题,手续比较繁琐(两地分居调京一方可以参照)。

(1)个人用人单位单位应聘,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人事处。

(2)经人事处同意,主管校领导审批并体检合格后,出具调京人员及其配偶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调京人员配偶京内单位同意调入函、户口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包括配偶及随迁子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学校就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到校人事处人事科填写《因工作需要拟调人员办文备案表》和《调动人员情况表》。人事处向教育部报送拟调入人员报告,经国家人事部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后,由校人事处开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提供)调档,寄回校人事处人事科阅档(档案中需要补充材料的,由人事科通知本人补办)。档案齐全后,校人事处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调档函》同意调入。

(4)凭原单位开具的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各类保险转移单到校人事处人事科报到,经协商一致后签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聘用合同书》。

(5)持校人事处开具的《报到人员通知单》到校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到校内全国地质图书馆下面的的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农行活期存折并将帐号页复印;同时填写《干部履历表》(学习简历从小学填起);将《报到人员通知单》、存折帐号页复印件、《干部履历表》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送人事处。办理完毕报到手续后,持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单位报到。组织关系的调转问题,可以到校组织部咨询。

(6)人事科出具相关单据给劳资科和办公室,劳资科办理起薪手续,办公室根据人事科提供的相关信息在人事信息数据库中增加该人员的信息;办理《工作证》,持《工作证》办理相关手续。

(7)进京落户手续:先复印人事部批件若干份,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方庄桥东,南三环外,爱家家居南侧>)办理准迁证,需带入户人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入家庭户的,持本市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物业入住证明;其次,到拟接收单位办理人事调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带准迁证)、到所在单位办理工作调动(带人事调函,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以及转移人事档案手续),最后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