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遴选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196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第一阶段在派出前安排为期2周的国内培训,第二阶段以成班派出方式到瑞典集中学习3个月,第三阶段分赴全球著名科研机构开展为期6-15个月后续研究(国内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人员留学期限为12-15个月,国内从事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人员留学期限为6-15个月)。

  (二)选派规模:35-50人。

  (三)资助内容:

  第一阶段为期2周国内培训的学费、食宿费;

  第二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第三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71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310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应为高校、科研院所能源领域学术研究人员,或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的能源领域相关政策研究、管理人员。

  7. 具有博士学位。

  8.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已发表过SCI论文。

  9.在外留学期间使用英语(第三阶段亦可使用其他外语),申请人申报时需达到与《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安排语言培训。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于2019331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

  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二)上报材料

  1. 《“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纸质版;

  2.2019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推荐人数超过1人时,申请人所在单位需确定推荐顺序;

  (三)所有纸质材料43日之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617

  联系人:李欣   电话:82322027

附件: 2019032910360607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