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岗位申请与招聘程序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提高青年教师整体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学校设立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岗位。

  根据中地大京发〔201712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岗位聘任办法》,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特任教授、特任副教授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在校全职工作,享受相应的薪金及待遇。

  学校各二级单位结合学院发展和学科需要,积极联系申报,附件为相应的申报表。候选人填写申报,基层单位组织初试和审核,签署意见后递交人事处。

附件: 2018061910212454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