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寒暑假值班费发放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寒暑假值班费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我校寒暑假值班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职工值班费发放问题的暂行管理规定》(校人发[2008]2号)文件执行。

2、 寒暑假期间确需值班的单位或部门,放假前一周将值班工作安排报送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两办审核汇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值班安排后送人事处备案,并作为值班费发放的依据。

3、 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间,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同时,将加大监督力度,对值班未到岗或弄虚作假行为人员将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职工值班费发放问题的暂行管理规定》。

  

  

  人 事 处

  2018115

附件: 2018012517312890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