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要求,我校现开始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详见附件《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其他事项
1. 在线填报网址: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2022 年 4月 15 日—5 月 24 日 17:00,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
2. 提名号和校验码:单位提名项目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系统开放后由科技处统一发放。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7日前与科技处联系,以便开展后续申报服务工作。
四、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
联系人:王晓佳
联系电话:8232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