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安排,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经费决算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查询系统中的账务数据,自行梳理填好决算表。(查询项目决算表途径:信息门户-新版财务-网上查询-首页(教工)-个人项目-项目资金流量表)
2、项目决算表中“结余”一列不应出现负数,若出现则需要进行经费调整,请在决算前完成经费预算调整或是调账工作。
3、项目负责人将决算材料交到所在学院(材料包括:①预算书②做好的决算表和相应的决算说明(不装订),请进入基金委系统下载最新模板③外协单位盖章确认的决算报表(有外协单位的项目)④决算登记表(见附件))。
4、请各学院收到材料后,可以分批分次交到财务报账大厅18或20号窗口进行审核,最晚于2022年1月10日之前全部收齐交到财务处。
三、审核流程及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于2022年2月10日前在线提交《报告》。在线提交后,如有需要修改的,可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退回修改。若学校已审核,请与科技处联系。
2、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报告》交由各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具体报送时间根据基金委审核通过时间另行通知。
四、签章说明
财务部门签章、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依托单位审查意见由学院将《报告》交至科技处后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附件:
财经处联系人:侯茹莹
联系电话:82321172
科技处联系人:张浩然、王晓佳
联系电话:82322970/8232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