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5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制定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

一、科技成果转化申请

科技成果完成人向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提交科技成果转化申请,确定转化方式。

    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二、交易价格制定

通过协议定价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价格。拟转让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拟交易的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制定交易价格,并将资产评估报告上交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三、审批公示

科技成果完成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审批表》和《科技成果转化公示》(电子版发送至zhuyan@cugb.edu.cn),交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批,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科技成果名称、简介和拟交易价格等,公示期15天。如存在异议,将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会同相关二级单位和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与受让或实施方根据异议意见进一步协商解决。

四、合同审批签订

公示期无异议,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代表学校签署合同。相关合同模板可在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或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文件下载中获取。

五、合同登记备案

1、登陆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办事服务版块 https://fwy.kw.beijing.gov.cn/cbtm/),阅读办事指南及流程图。https://fwy.kw.beijing.gov.cn/cbtm/ ,以合同卖方登录“北京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我校统一账号:ckx0610019密码:Dzdx@135

2、根据签订的合同内容,在合同申请中录入买方信息和合同信息等内容。选择合同登记机构时,在北京技术市场网站http://210.76.97.49/Advanced/body.jsp,可查具体登记机构。建议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合同登记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电话:82339836。

1

2

3、在网上提交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后,无需打印登记表,持2份申报合同原件或1份原件1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在合同封面盖校章);携带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2份,加盖学校公章;专利缴费情况(可从网上查询打印或请专利代理机构提供),报送到在网上申报登记表时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4、待系统产生合同登记号之后,线上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填写完成后打印2份,加盖所需签章、公章。盖章后再次前往技术合同登记处审核并盖章。

3

5、持登记备案合同《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根据核定金额,开具免税发票。

八、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科技成果完成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配审核表》和《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公示》(电子版发送至zhuyan@cugb.edu.cn),向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提出领取现金奖励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在奖励发放前15个工作日内对本单位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完成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将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信息应当包含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奖励人员信息、现金奖励信息、技术合同登记信息、公示期限等内容。奖励人员信息包括获得现金奖励人员姓名、岗位职务、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的贡献情况等。现金奖励信息包括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总额,现金奖励发放时间等。

九、奖励领取及减免个人所得税

现金奖励信息公示期内无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奖励领取。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领取人需在劳务申报系统录入“校内人员费用发放审批表”(发放项目:专利成果转化),同时附上《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审核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分配审核表》到报账大厅办理。现金奖励须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发放。

 

联系人:祝艳、邱勇凯

电  话:82323312

成果转化文件-2022年更新.zip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