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安排,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3.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并在说明上签字确认,盖校章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 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经费决算

经费决算的工作我校已先期安排,若负责人还没有完成决算工作,请尽快与财务处联系。若已完成决算工作,请负责人将财务核实确认过的决算数据填到《报告》中。

三、审核流程及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于202127在线提交《报告》。在线提交后,如有需要修改的,可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退回修改。若学校已审核,请与科技处联系。

2. 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报告》(不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报告》交由各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具体报送时间根据基金委审核通过时间另行通知。

四、签章说明

财务部门签章、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依托单位审查意见由学院将《报告》交至科技处后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五、结余经费说明

根据基金委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在基金委下发准予结题通知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另:项目负责人需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忘记登录密码的老师,请与本单位科研秘书联系重置密码。

 

财经处联系人:侯茹莹

联系电话:82321172

 

科技处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82322750  1881165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