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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职责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调整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党发201713号)文件要求,学校对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督导组由退休老教授、部分二级教授及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组成。为了更好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该督导组分为三个督导小组。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围绕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评价,并开展专题调研,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全面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一、第一督导小组

  第一督导小组由退休老教授组成。

  工作职责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教发〔2015〕21号)文件要求执行,每学期末提交小组工作总结。

  二、第二督导小组

  第二督导小组由部分二级教授组成。

  1、深入教学一线,采取随机听课(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等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帮助和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了解学校本科教学情况,对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热点或重点问题进行专门、跟踪督导和相关调查研究,提出破解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3、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提交个人工作总结。

  三、第三督导小组

  第三督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组成。

  1、深入了解学院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普遍性或者个别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深入教学一线,采取随机听课等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帮助和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原则上各学院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3、在完成计划内听课任务的同时,可以在教务处总体计划内适当听取其它学院的课程,以了解全校的教学情况。

  4、通盘考虑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学院督导工作规划。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同时要经常检查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学期末,结合自身和学院督导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职责意见的通知(教发〔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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