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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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总结我校本科专业办学的经验和不足,为专业建设及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各专业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突出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为副组长的专业评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学院相关党政领导为组长,有关专业(教研室、实验室)教师和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方式
    1、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学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其中,毕业生不满一届的新专业(含方向)和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评估。参加本次评估的专业见附件1。
    本次专业评估的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2016年9月。
    2、评估方式
    参加评估的专业在专业基础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开展专业自评,接受学校组织的专家组评估。
    三、评估内容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教发[2016]30号)(以下简称《专业评估方案》)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四、工作安排
    1、填写《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表》(11月18日前)
    根据《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基础数据采集的通知》(教发[2016]31号)要求进行。
    2、完成《专业评估自评报告》(11月18日前)
    参加评估的专业根据《专业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完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见附件2)。
    3、学院审查及提交材料(11月25日前)
    (1)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本学院所有专业近五年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对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在此基础上各专业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
  (2)《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经学院评估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并盖章后于11月25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林莉;联系电话:8232176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nli@cugb.edu.cn。
  4、学校专家组评估(11月26日-12月16日)
  (1)学校专家组对各学院提交的《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表》和《专业自评报告》进行审阅。
  (2)学校专家组进入各学院进行实地评估,主要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听课、查阅教学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个别访谈。专家组评估安排另行通知。
  5、结果核算与反馈(12月17-23日)
  (1)学校将每个专业39个考核指标等级得分去掉一个最高等级和一个最低等级后,按照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10分、8分、6分、3分计算分值,得出每一个专业的平均得分,并根据平均得分将全校参评专业进行排序。
  (2)学校向学院及专业反馈评估排序结果及专家评估意见。
  五、说明
  本次专业评估工作,是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并在学院评估工作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对专业评估自评工作进行分工,专人负责,有序开展工作。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评估专业一览表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教务处
2016年10月20日

教发【2016】32号: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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